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2021年邢襄文化优才公开选聘公告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襄文化优才计划>的通知》(邢办字〔2021〕47号)文件精神,为引进、集聚、留住优秀文化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为邢台市直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端文化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及选聘人数
1.邢台市文学艺术馆为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精品创作与生产,对文艺队伍进行专业辅导等。选聘人员1名。
2.邢台市群众艺术馆为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养群众文化艺术人才等。选聘人员1名。
3.邢台广播电视台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由邢台市委宣传部归口领导,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的节目制作等工作。选聘人员5名。
4.邢台日报社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由邢台市委宣传部归口领导,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服务等工作。选聘人员5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测评、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原则上市域以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市域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评定的文化名家、“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端文化人才。
2.国家社科、新闻、文艺、文创类个人奖项或国际相关领域大奖获得者(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新闻奖、中国“好记者讲好故事”、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长江韬奋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3.省级社科、新闻、文艺、文创等个人最高奖获三件以上(如: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文艺贡献奖、孙犁文学奖、河北新闻奖、河北省“好记者讲好故事”。外省同级奖项由专家评审组认定)。作品奖项需为独创或主创者(第一作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2月17日在邢台网(http://www.xtrb.cn/)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报名人员须提前按信息发布网站自行下载《2021年度邢台市直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端文化人才报名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邮箱:xtsxcbgbk@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月23日
报名地点:邢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邢台市襄都区新西街166号市委1号楼210室)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邮箱报名者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和电子版照片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委宣传部牵头按照邢襄文化优才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测评
1.组建专家评审组,以面试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价打分。依据面试分数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
2.面试地点设在邢台市区,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面试。面试时,现场报名人员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通过邮箱报名人员须同时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组采取谈话、政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市委宣传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入编、保险等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319-3699619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9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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