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鹿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工作需求,现公开招聘初中人事代理教师1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档、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政治1人,共计10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7日以后出生);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本人到50周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能满15年以上;
2.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且本人在巨鹿县内民办学校任教;
3.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不得应聘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②.曾因师德师风类问题被处理、处分、处罚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2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方式进行,现场提交证明材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邢台浩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巨鹿县城万盛北街铂翠湾小区西门向南200米路东)
报名时间:2月7日9:00至9日12:00。
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县外人员结婚户口未迁入的,提供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教证明、社保证明等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二寸照片6张。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报名成功后,按通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审档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本人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面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参照现有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不占任何编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人事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巨鹿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4323317;4334516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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